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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捐赠门槛引导民众乐善好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6:30 大众网-大众日报

  11月20日,中华慈善大会召开并宣读了《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次由政府部门与民间慈善组织共同举办的慈善大会。《纲要》明确指出,在未来5年内,民政部将推动制定便利捐赠人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全面落实享受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推动慈善捐赠税收优惠政策的调整和完善。(11月21日《第一财经日报》)

  这无疑是一个良好的信号!据有关官员在会上介绍,目前中国除每年有6000万以上的灾民需要救济、2200多万城市低收入人口享受低保以外,还有7500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6000万残疾人和1.4亿60岁以上的老年人需要各种形式的救助和帮助。保障如此巨大的弱势群体利益,不仅需要政府努力,还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慈善机构作为整合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的重要载体,无疑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但在以乐善好施为传统美德的中国,参与慈善捐赠、反哺社会的却不是很多。原因何在?本次中华慈善大会代表、天津天狮集团副总裁白萍女士坦言:“现在大多数企业都愿意投身慈善事业、回报社会,但慈善税收减免政策还不够完善,许多捐款被用来重复征税了,这是我们企业所不愿看到的。”如何清除这一障碍?早在2003年9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已明确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向中华慈善总会等机构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但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逃税,这项规定只允许包括中华慈善总会在内的12家慈善机构运用,且规定税前扣除金额不能超过应纳税额3%,超过部分的捐款还要照常纳税。另外,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介绍说,免税程序的繁琐是影响大家捐赠积极性的一大障碍。“为了知道这个程序,我专程捐款,看免税怎么办,结果整整办了两个月。”走了10道程序,才拿到了免除的50元税款。这些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国人投身慈善事业的积极性。

  笔者希望这次大会以及将随后推出的一系列举措,是我国政府打破捐赠壁垒、发展慈善事业的第一步棋。毕竟,制约慈善事业发展的,除了税收政策之外,还有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社会监督机制不健全、激励作用不明显、社会舆论不成熟等因素,这还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慈善捐赠的法律及监督体系,简化手续、加大免税等政策的落实力度,为慈善事业提供多层面的服务和保障。

  笔者以为,对于政府而言,当务之急就是要构建一个更完善的慈善事业机制,改善慈善事业的环境,比如税收环境、法律环境、舆论环境等。对于公众而言,则应积极支持和参与慈善事业,不必对富人捐款的动机纠缠不休。因为即便真有“动机”,也是双赢的结果,公众照样能得到实惠,这岂不也是两全其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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