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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口乘凉被撞飞——1978年的那场车祸……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6: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记者 余皓 实习生 吴文

  拄着双拐,身居陋室,妻离子散,官司不断———这种凄苦的日子,今年66岁的李远茂已过了27年。

  这一切,皆缘于一场飞来横祸。

  一场飞来的横祸

  1978年8月29日晚,时年39岁的李远茂正在家门口乘凉,“轰”地一声巨响后,他人事不醒,昏迷过去。原来,一辆大货车从堤上冲了下来,他连人带竹床被撞飞。

  颅部开刀,肋骨拿掉4根,左腿截肢,住院治疗近半年后,李远茂成了个残疾人。3年后,妻子与李远茂离婚,两个孩子判给了女方。李远茂独居在6平方米的小屋里,带着浑身疼痛的后遗症,经常失眠。

  事发后,他得到的补偿是———肇事司机马某所在单位一次性支付3000元赔款。

  一串无尽的官司

  3000元赔款很快花光,无业的李远茂身陷困境。

  1999年12月,老人状告马某及所在单位,要求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9万余元。武昌区法院一审以错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其诉讼请求。

  第二年,老人的残腿患上神经瘤,疼痛难忍,需要再次截肢。他再次将马某及所在单位告上法庭。2001年底,武昌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赔偿2.3万余元。原被告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

  2002年3月,武汉市中级法院终审改判李远茂获赔7.3万余元。

  随后,老人再次截肢。2004年,老人又提起诉讼,索要截肢的后期治疗费及假肢重新安装费。同年8月,武昌区法院审理认为,武汉中院已就此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李远茂不服,今年5月向武昌区法院审监庭提出再审申请。

  一群好心的人们

  武昌区法院对老人的遭遇很同情。院领导多次派人到老人家探望,还送了500元慰问金。审监庭副庭长骆丽华还私人掏腰包,多次给老人派车、吃饭。

  今年5月,老人因神经瘤在铁道部第四勘测设计院医院住院,院方主动减免了6000余元费用。半月前,老人因胆结石发作需打针,却无钱缴费,保安街社区李军书记送来200元钱。

  李远茂一直靠拿220元的低保生活。由于伤病缠身,身边又无人照顾,他多次有轻生念头。“每次难关口上,总有好心人拉我一把……”谈起往事,老人不断以手抹泪。

  昨日,记者获悉,武昌区法院审监庭已受理重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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