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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局弄丢5本古书被告上法庭 九旬翁获赔3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6:58 东方今报

  今报平顶山讯叶县城关乡年近九旬的老人李文元(化名)喜欢搜寻文物,他经常把“搜”来的文物拿到县文化部门请人鉴定,没想到,老人交给叶县文化局的5本古书被弄丢了。老人一怒之下将文化局告上法庭,昨日,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县文化局赔偿老人书款3000元。

  2001年,李文元从邻乡的黄某手中看到5本印刷版的古书(无名),当时黄某要价6

000元,李文元暂付给黄某1100元把书拿回家。

  当年3月6日,老人将5 本古书送到县文化局请人鉴定古书的价值,当时负责文物保管的工作人员不在,时任局办公室主任的周某便接收了这5本古书,并向老人出具了一份收据。一年后,李文元向叶县文化局索要古书时,县文化局却没有找到书,今年4月22日,李文元把叶县文化局和周某告上法院,请求两被告返还他古书或赔偿他6000元书款。

  叶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周某在向原告出具收据时,未注明原告所提供古书的名称、特征及内容,原告亦未向被告周某要求写明5本书的基本情况,故双方对该纠纷的产生均有过错,各应承担一定责任。

  昨日上午,叶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叶县文化局赔偿原告李文元5本古书价款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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