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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有权制订《养犬管理规定》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7:42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昌茂花园小区有业主认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制订《养犬管理规定》,记者就此采访了有关律师。

  海南中海律师事务所吴宇律师认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确不宜以其名义直接出台制订《养犬管理规定》。因为物业管理公司是服务性质的,是为业主服务的。但是物业公司可以与业主委员会或是业主大会协商,制订

小区相关的管理规定,以《业主公约》之类的形式出现。

  海南宝岛律师事务所韩波律师认为,作为社区的管理者,通过与社区业主协商,对社区事务制订出相关的管理规定并不违法,但是其内容不能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韩律师也认为,昌茂花园小区的《养犬管理规定》宜以《业主公约》的形式出现,小区业主有义务共同遵守《业主公约》约定的内容。

  本报记者 林伟 潘正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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