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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园小区业委会被起诉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7:43 华商网-华商报

  本报讯(记者徐敏实习记者田雨杰)昨日下午,唐园小区地热站负责人表示,就11月16日晚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冲击”地热站一事,该地热站隶属机构———西安电子科技教育集团,已向雁塔区法院提起诉讼。

  雁塔区法院已经受理案件

  “我们要求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赔礼道歉、返还账本、赔偿损失,并撤除对地热站工作场地的查封。”昨日下午,唐园小区地热站负责人吴健说。他还向记者出示了诉状及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

  与此同时,吴健拿出了一份唐园地热站经营管理权转让合同的复印件,该合同是西安市地热开发经营服务中心与唐园地热站隶属机构———陕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现西安电子科技教育集团)于2001年9月30日签订的。这份合同表明,陕西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对唐园地热站的房屋、设备、地热井具有使用管理经营权。

  昨日下午,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副主任刘宇平表示,他已得知唐园地热站将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一事,对于此事他还没有考虑,要等业主委员会开会商量后再作决议。

  主角未到多方商谈“流产”

  据西安市电子城街道办事处社区服务中心主任徐凯介绍,为解决唐园小区的供暖矛盾,11月20日下午,街道办事处决定在当天晚上7点召开由街道办事处主持,社区居委会、社区物业办、业主委员会、唐园小区地热站参加的协商会议。

  “当天下午,街道办通知唐园小区地热站参加会议时,地热站表示拒绝参加会议,并称将就业委会冲击地热站一事提起诉讼。”徐凯说,除了唐园地热站,当晚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也没有到会。因此,原定的四方协商最终因为唐园小区业主委员会和地热站的缺席而“流产”。

  昨日,街道办再次通知了各方,就妥善解决唐园小区供暖问题进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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