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小四川”做起“军火生意”非法买卖枪支弹药,被处有期徒刑19年;另有3名同案犯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8:28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非法从省外将手枪买回,再转手卖出,四川省广汉市的农民杨飞旭从去年开始做起了“军火生意”!日前,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了解,今年32岁的被告人杨飞旭,小名“小四川”,是一个只有初中文化的农民。2004年下半年,杨飞旭听被告人严波说朋友“阿杨”要买两支枪,便乘火车赶到青海省西宁市,从一名姓韩的男子手中花了2600元买了两支仿“六四”式手枪及10发子弹。之后,杨

飞旭和严波赶到广东省东莞市,将枪和子弹卖给了这个叫做“阿杨”的东北人。之后不久,严波又从杨飞旭处拿了两支仿“六四”式自制手枪和10发子弹到湖南省长沙市卖给熊某。

  2004年10月份,杨飞旭在福建漳州向一个叫小韩的人以1100元买得一把枪后带回贵阳白云区,通过马某介绍,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今年35岁的被告人杨开胜。

  今年1月28日,杨飞旭经文某、刘某等人介绍联系,在贵阳市白云区交警队附近加油站,将一支自制的“六四”手枪和子弹以7000元的价格卖给严某。

  今年1月份,杨飞旭以8000元的价格在贵阳市新华路附近将一支仿“六四”式手枪和子弹15发通过他人卖给王某,王某又交给游某,游某将这支手枪和子弹,交给同事杨尔国保管。

  今年3月12日,公安机关在贵阳市普陀路将被告人杨飞旭抓获。根据杨飞旭的女友肖某的揭发,警方又查缴了杨飞旭私藏的4支自制“六四”手枪和子弹13发。

  贵阳市中院审理此案后作出一审判决:杨飞旭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严波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杨开胜犯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杨尔国犯非法储存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作者:廖波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