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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炬开发区本周起“限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47 南方日报

  火炬开发区本周起“限摩”

  本市摩托车凭通行证上路,外地车仅限在省道行驶

  本报讯(记者/方英恩通讯员/刘洪希王世剑)中山市交警支队日前宣布,从前日起,该市火炬开发区已经开始实施摩托车交通管制。摩托车上路行驶须持通行证,非“粤T”牌摩

托车暂不发放通行证,目前只可在省道番中公路、逸仙公路行驶。

  警方表示,近年来,外地号牌摩托车和无牌无证摩托车大量涌入火炬开发区,增加了开发区道路的交通压力,加上非法营运、乱停乱放、治安案件频发等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辖区广大群众的正常生活及安全出行。据初步统计,火炬开发区现有外地摩托车2万余辆,大大超过本地摩托车数量,今年1至11月份,辖区共发生涉及摩托车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116宗,造成7人死亡,194人受伤,其中外地号牌摩托车和无牌无证摩托车占相当大的比例。为缓解火炬开发区道路交通压力,减少摩托车交通事故、非法营运及飞车抢夺等现象的发生,经开发区管委会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11月20日起,辖区内摩托车上路行驶需持通行证,非“粤T”牌目前暂不发放通行证,只可在省道番中公路、逸仙公路行驶。

  根据规定,凡在中山车管部门登记入户、年检合格、审验有效期内无未处理交通违法记录的粤T牌两轮摩托车车主或使用人应尽快到交警四大队、驾协第四办事处免费申领通行证,已在城区及其他镇区申领的,可不再申领。粤T0K001—粤T9K999、粤T0L001—粤T9L999、粤T0M001—粤T9M999三个农村专用号段的摩托车可申领镇区通行证,除城区范围外其他镇区均可通行。

  从前日起,对没有申领、携带通行证的两轮摩托车在火炬开发区内道路行驶的,交警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以“冲禁”处罚,给予罚款200元,记2分,同时,扣留嫌疑车辆,待消除治安、刑事违法嫌疑并接受交通违法处罚后给予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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