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同意受理“谣言案”起诉费让李家犯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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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53 新文化报 | |
新闻回放:今年8月末,家住农安县开安镇的17岁女孩李洪影到长春打工,3天便返乡,10多天后,家乡传出了她在长春期间被侮辱的谣言,9月10日,李洪影留下遗书证明自己的清白,离开了这个世界。 本报讯(记者 苗颖) 李洪影的悲剧经本报报道后,全国各大网站纷纷转载,继中央电视台后,昨日,上海电视台记者来到李家,黑龙江电视台工作人员也将在近日来李洪影 “原来法院不给我们立案,现在派出所已经把所有传出我闺女谣言的人都取了笔录,我们又去了法院,他们同意立案了。我们正在筹钱呢!”说着,李洪影的母亲哭了,“孩子他爸还有病,我们正筹钱到法院立案,可家里实在没钱,我都想把眼角膜和肾卖了。”代理李洪影案件的律师介绍,案件可以从民事和刑事两个方面起诉,民事方面,李洪影的家人可以申请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费用。 《是谣言要了这刚烈女子的命》续(新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