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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质疑鑫森公司说他才是真正承包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54 新文化报

  本报松原讯(记者 任飞霖) 20日,松原市宁江区居民王凤拿着一沓合同对记者说,他才是石桥乡南甸子那500公顷草原的真正承包人,鑫森公司侵犯了他的利益,他要以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王凤说,扶余县草原工作站作为甲方将石桥乡南甸子总面积为500公顷的草原承包给他,具体位置是东至长春岭镇草原边界、南至二龙山乡草原边界、西至南天村草原边界、北
至旱河北草原边界。王凤每年向草原工作站交6000元承包费,时间为2004年到2033年年末。该合同第五款第二条规定,甲方不能因为单位法人的变更或是其他原因单方面改变和解除合同,否则应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该合同的签字时间为2004年2月18日。

  然而,在扶余县草原工作站2005年4月28日向广大农牧民下发的一份草原禁牧通知上却这样写到:扶余县草原工作站将位于石桥乡茂山村南的草原(东至长春岭镇草原、南至二龙山乡草原、西至石桥乡南天村草原)范围内的500公顷草原作为县草原禁牧和草场改良示范点,自2005年开始,此块草原实行全面禁牧。同时,该处草原现已承包给吉林省鑫森农林产业有限公司进行草场改良,并设有专人管护。

  王凤认为,扶余县草原工作站将石桥乡南甸子草原以“一女嫁二夫”的方式又承包给鑫森公司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应属无效合同。

  21日,记者来到扶余县草原工作站了解情况,拨通了站长苗俊彪的电话。据其介绍,扶余县草原工作站在2004年10月12日下达了与王凤所签草原承包合同的终止决定后,于2004年10月18日改与鑫森公司签订了草原承包合同。

  针对草原工作站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的原因,扶余县牧业管理局的杜副局长向记者介绍,是因为王凤违反了双方的合同规定,但具体违反了哪条,杜副局长称记不清了。王凤认为,他没有违反相关合同规定,并已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请求,最后结果将很快揭晓。(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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