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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据上添“1”讹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09: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征通讯员天法宣)在借据上添个“1”,31万元的欠款就变成了“131万元”,再持借据把欠债人告上法庭。不过,法院委托进行的笔迹鉴定最终让这位债主凭空赚上一百万元的美梦落了空。

  据介绍,这起债务纠纷的原告冯某和被告梁某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冯某不久前却一纸诉状将梁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归还“131.748万元欠款”,并提供了一张梁某所写

的《借据》作为证据:“我梁××借冯××131.748万元。由1996年2月开始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大写金额:壹佰叁拾壹万柒千肆佰捌拾元整。到期未还清,本人以家产抵偿。”借据下有梁某签名落款。

  梁某却称,对方出示的《借据》系伪造,原内容为‘我梁××借冯××31.748万元……”。因借据是冯某保存的,梁某认为是冯某有意将金额窜改为131.748万元,并在后面加上了相应的大写金额。

  今年8月,天河区人民法院委托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该争议借据进行笔迹鉴定。结果检验报告表明,“131.748万元”中的第一个“1”及“大写金额:壹佰叁拾壹万柒仟肆佰捌拾元整”与借据其他内容“不是由同一支笔在同一时间书写”。

  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借据上的100万元借款缺乏事实依据,且鉴定结论又否定了冯“同一支笔在同一时间书写借据”的主张,故判令梁某偿还借款31.748万元及利息,同时驳回了原告冯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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