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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航空公司预收“未来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0: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吕继尚)昨天,李小姐向本报投诉,她春节想回老家哈尔滨,预订了2张机票,但机票中包含了40元燃油附加费。李小姐据此提出疑问。她说,民航总局批准航空公司收燃油附加费截止时间是今年12月31日,未来能否继续收费尚未批准,为何航空公司可以先收“未来钱”呢?

  今年7月,民航总局批准所有航空公司在今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国内的航线征

收燃油附加费。目前,距离截止日期越来越近,但民航总局仍然没有批准航空公司明年继续征收燃油附加费。

  记者昨日致电各大航空公司发现,广州各大机票代理点都可以订明年1月的机票,但都把燃油附加费计算在内。

  南航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燃油附加费的征收由航空公司自己定,如果到时民航总局发文禁止征收附加费,航空公司就会退还给旅客。另外,据悉,海航已经宣布,明年1月1日(含)后的客票将继续按现行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民航总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向记者透露,延长航空公司征收燃油附加费,决定权在国家发改委。

  内地飞香港燃油附加费上调

  本报上海讯(记者辛朝兴)从12月1日起,包括“国泰”、“港龙”、“国航”、“东航”在内的一些航空公司将内地与香港之间航班的燃油附加费上调2.2%,达到93港元,有效期至明年1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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