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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年检接近尾声 银川市六成车辆依然未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0:27 宁夏日报

  银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进行的2005年度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工作,还有一个多月就将结束。今年的机动车年度检验工作方法是按月份数与机动车号牌尾数相对应检验,11月和12月两个月为补检期。据统计,前10个月,参加今年年检的机动车有4.1万余辆,仅占这个所登记在册的机动车辆数的40%%。这说明有大量的机动车未参加法定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银川市车辆管理所侯晓亮所长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对机动车进行核发年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是公安车辆管理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对机动车进行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法律规定:“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对其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公安车管部门对符合年检规定的车辆,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并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中加盖检验专用章。对没有取得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而继续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补办相应手续,并依法处罚。

  在介绍今年进行的机动车检验工作与往年的不同之处时,侯晓亮所长说:按照2004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到期年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一)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二)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三)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四)摩托车4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4年的,每年检验1次;(五)拖拉机和其他机动车每年检验1次。对逾期未参加机动车年度检验的,除法律、法规的处罚外,银川市车辆管理机关还要按照自治区财政厅、物价局[1996]第107号文件的规定对逾期检验的车辆收取每车每天1元的逾期检验费,跨年度检验机动车的,按全年计算逾期费。因此,为了维护法律、法规,避免发生驾驶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希望机动车所有人按车辆的注册登记日期和使用年限,按时到车管所参加机动车年度检验。(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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