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市组织收看收听全省《妇女法》电视电话会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0:44 大华网

  本报讯(记者陈静莹通讯员肖映玲)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将于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本月21日,我市组织收看收听了全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电视电话会议,并召开分会场会议部署我市妇女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据悉,此次妇女法的修改,以最广大妇女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总结

了十几年来保障妇女权益的成功经验,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及家庭生活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补充和完善。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促进男女平等,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积极性、创造性,必将起到主要的推动作用,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随后召开的汕头分会场会议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充分认识妇女法修改的重要意义。要大力宣传,努力营造妇女法实施的良好社会氛围,以妇女法为主体,拓展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着眼全社会开展宣传活动;创新宣传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加强执法和监督工作;要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妇女就业的权利,积极推进妇女教育事业,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切实保护妇女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加茂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蔡英、林琳)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