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31万欠款突变为131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1:24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邬科通讯员天法宣)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贪心的债主不仅想拿回欠款,还精心涂改欠条,31万元的债务陡然变成131万,企图敲对方一笔。然而,这张自认为伪造得天衣无缝的欠条还是经不起专业鉴定,债主的西洋镜经法庭调查被揭穿。日前,广州市天河区法院根据涂改前的欠条如数判决,债主的如意算盘最终落空。

  起诉还钱金额突增100万

  F和L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两人之间常有借款往来。2004年上半年,L忽然接到法院传票,原来F以他欠款不还为由将他诉至法院,要他还钱。看到起诉书,L大跌眼镜:本来只有31万余元的欠款,F竟起诉要求他还款131万余元!此外,F向法院出具了一张欠条,欠条的内容是:L借F131.748万元,由1996年2月开始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大写金额:壹佰叁拾壹万柒千肆佰捌拾元整。到期未还清,本人以家产抵偿。欠条下方还有L写的保证:如到时不能还款,则L愿意用自己所有的一辆宝马车来抵押偿还所欠借款。

  L立刻反驳,当初欠的是31万余元,不是131万余元,F出示的欠条是伪造的:F在金额“31.748万元”前加了一个“1”,欠款立刻激增为“131.748万元”;欠条后的一系列文字也是F后来添上的。

  笔迹鉴定原来欠条经涂改

  双方各执一词,相持不下。去年12月17日,L申请对欠条作笔迹鉴定。根据申请,今年8月17日,天河区法院委托国家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F提供的欠条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果表明:借据中“131.748万元”中的第一个“1”及之后的一行内容,与其他部分的字迹不是由同一支笔在同一时间书写的。

  事情真相终于水落石出。法院据此认定,欠条上所标识的数额与原数额的差额100万元,缺乏借款的事实依据,并且鉴定结论可以显示该数字为后添加。据此,法院的判决仅支持F获得返还31.748万元及利息。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