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违法将按上限处罚 全市百日安全竞赛昨开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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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2:02 青岛新闻网 |
晚报讯昨天上午,全市“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在四方长途站启动,市公安局等单位联合向全市各行各业驾驶人发出了“远离车祸,保护生命”的倡议。11种违法行为上限处罚 据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竞争从11月20日至明年3月1日,交警部门将把204国道和环胶州湾高速公路等交通事故多发路段作为重中之重,针对11种交通违法行为按照上限处罚, 包括“三超”(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大货车长时间占用超车道低速行驶、无证驾驶、驾驶无号牌车辆、酒后驾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农用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和报废、拼装车辆上路等11种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包括在市区道路上机动车乱停乱放、不入位泊车、酒后驾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争道抢行、在网状线内停车和在人行横道线上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发生过重大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已记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从事春运。超速50%吊销驾驶证 从即日起将动用车载雷达测速设备,在全市的高速公路、省道、国道和市区主要道路进行测速,对超速20%以上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超速50%的一律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就意味着市区香港路、辽阳西路、308国道等限速60公里/小时的干道上,超速到90公里/小时的情况下就可以被吊销驾驶证。 济青高速路的限速为110公里/小时,当车辆超过165公里/小时时已超过限速的50%,青银高速路和青黄高速路以及同三高速路的限速为120公里/小时,车速超过180公里/小时则吊销驾照。(记者曹为鹏通讯员周江波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