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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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2日15:41 桂龙新闻网 |
持有银行信用卡,可以刷卡消费、透支现金等,而恶意透支则会犯罪。 11月21日,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的诈骗案,罪犯李群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李群今年37岁,为了方便,他办理了一张工行牡丹信用卡。从2003年12月 11日开始,他多次持信用卡进行透支消费,但一直没有还钱。2004年3月开始,银行多次向他催收,但李以种种借口拖延,拒不偿还透支的本金和利息,至案发时,他共透支本金9590.41元,利息1.2万多元,本息共计2万多元。 法院认为,李群以利用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数额较大,拒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了信用卡诈骗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南国早报选稿:见习编辑苏熹作者:王克础 覃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