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评优指标不得擅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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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0:00 东南早报 |
12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的报批 早报讯(记者张文)又到一年一度的年终考核,市委组织部、人事局日前发出通知称,机关事业单位考核不得擅自突破优秀等次指标或逾期上报考核结果,并严格兑现考核奖惩。 据介绍,今年市直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将在绩效考评的基础上进行,科级及科级以下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定期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将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市委组织人事部门要求各单位尽快拟定年度考核(定期考核)方案,并于12月20日前完成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指标的报批。此外,应在2006年1月底上报年度考核总结及备案材料;各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则于2006年2月5日前,将年度考核结果及总结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