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青屿灯塔成市级文保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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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2:3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厦门市文化局获悉,通过5个多月的考察和评审,厦门青屿灯塔增补为厦门市文物保护单位。 据悉,该灯塔始建于光绪元年(1875年),是我国东部沿海最古老的灯塔之一,也是厦门外港入口处第二座灯塔(第一座是大担灯塔,属金门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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