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的酒店咋被别人办了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28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本报记者 余宰贵 摄影 金世宗

  市民杨林日前致电本报称,和他毫无瓜葛的双流县中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将他起诉到法院,信用社认为他侵占了中和大酒店,并用于经营。杨林认为,中和大酒店的产权一直是完全属于他的,一时间,他感觉非常惊讶。

  更令杨林惊讶的事又接二连三出现了。他委托的律师调查发现,中和信用社竟然持有一份原双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1997年为“双流县中和镇农村合作基金会”(1999年,基金会已整体并入信用社)的立项报告的批复,而且其地址与中和大酒店是同一地方。随后,律师在双流县计划和经济局查询这份1997年137号文件,查到的文件竟然是“关于同意经营润滑油的批复”,时间为1997年7月3日,批复给正兴镇,同意该镇盘松村社员张猛在籍田镇经营润滑油。同一文件号竟然内容不同。真有这样的事情?本报记者展开了调查。

  故事篇

  悬念重重 酒店老板莫名成被告

  悬念一:酒店老板莫名成了被告?

  11月18日,市民杨林向本报反映,他与合伙人张建成被双流县中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中和信用社)起诉到法院。中和信用社称,中和大酒店(面积2713.99平方米)产权属于信用社,但长期被杨林二人侵占,用于个人经营,要求杨林二人将中和大酒店归还。

  杨林称,他在任双流县中和电管站站长期间,电管站与化龙村九组以及村民协商,决定长期租用化龙村九组土地,并在此修建中和大酒店。酒店是他自筹资金修建的,而且是经工商登记后从事餐饮、娱乐的一家私营合伙企业,他是法定代表人。后来,酒店歇业,他欠了别人很多钱。因一个借款纠纷,双流县法院查封了酒店的部分财产。

  悬念二:大酒店成了别人的?

  杨林称,今年中和信用社以他侵权为由,将他告上法庭,要求他立即搬离酒店。对于这个起诉他非常纳闷。他说:“我从未将该酒店进行转让,该酒店及所属财产均属我所有。”据杨林介绍,修建中和大酒店前,他不仅取得原双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的批文,而且还进行了实际投资建设,大酒店的财产权应属他与合伙人。

  杨林说,他委托的律师经过调查发现,中和信用社竟然持有一份原双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1997年为“双流县中和镇农村合作基金会”(1999年,农村合作基金会已整体并入信用社)的立项报告的批复,而且其地址与中和大酒店是同一地方。当初修建中和大酒店并没有征用的这些土地竟然办理了产权证和国土使用证,未被征用的土地怎么能办理到产权证呢?杨林很疑惑。

  他说,1997年,修建大酒店时,是以中和电管站修建综合楼为由,并以中和镇政府和中和电管站名义向原双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申请立项并被批准的。记者在“双计经计(1997)82号”文件上看到,确实有此批复。“我想不通,在之前就批准立项的,基金会又怎么办到的批文?”他非常惊讶。对于土地被征用一事,他也不知情。他说,目前当地村民依然在领取土地租金。“我怎么也想不到,怎么会办到产权的?芽”

  悬念三:同一文件号内容却迥异

  此后,杨林的律师对原双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的批复文件进行了调查,奇怪的是在双流县计划和经济局竟然没有查到这份中和信用社出示的双计经计(1997)137号文件“关于双流县中和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立项报告的批复”。在该局找到的(1997)137号文件是“关于同意经营润滑油的批复”,时间为1997年7月3日,文件批复给正兴镇,同意该镇盘松村社员张猛在籍田镇经营润滑油。

  这份由双流县中和信用社出示的《关于双流县中和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立项报告的批复》,时间为1997年11月10日,文件批复给双流县中和镇农村合作基金会,同意将原来占用中和镇化龙村9社非耕地转征用修建办公用房。杨林称,“他们就是用这份立项批文,办到了产权证。我在这之前就申请立项,并拿到批文,那他们为什么能在同一个地方拿到批文呢?”

  调查篇

  计划和经济局只查到一份文件

  随后,记者来到中和镇政府对该事件进行调查。简单了解情况后,该镇党政办彭主任称,她到这里工作不久,对这个情况不清楚,需要找一个了解情况的人来介绍情况。从办公室出去一会后,她进来告诉记者:“我打了4个人的电话,他们都不了解情况。”

  次日上午,记者来到双流县计划和经济局。该局负责人非常重视此事,档案员杨序明也从档案室将原双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于1997年批复的137号文件拿到办公室。记者发现,这个137号文件内容是原双流县计划经济委员会批复给正兴镇的,同意该镇盘松村社员张猛在籍田镇经营润滑油。

  文号相同但文件内容不一样,这样的情况是否会出现?杨序明说:“绝对不会出现。”记者问,该局档案室有没有《关于双流县中和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立项报告的批复》这个文件。他称,他刚接手档案管理工作,对此并不清楚。

  从双流县计划和经济局档案室查出的这份1997年137号文件无疑是一份真实的文件,那么中和信用社出示的同一文号的文件《关于双流县中和镇农村合作基金会立项报告的批复》是否是假文件?如果不是,那文件号相同而内容不同的两份文件,又是怎么回事?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