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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肝癌?惨遭10天放射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4: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我是肝癌?惨遭10天放射治疗

  图片说明:杭女士躺在满是病历的床上一筹莫展甘霖 摄

  49岁的杭泗芳身体不适到成都某医院看病,被诊断为“原发性肝癌”,在该医院接受了10天的伽玛刀治疗。1个多月后,杭泗芳到华西医院治疗,医生却说她没有肝癌,只是普

通的肝血管瘤。但因为做了伽玛刀手术,杭泗芳患上了放射性胃溃疡。杭泗芳因此向成都某医院索赔23万元。今日,锦江区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肝癌晚期?

  伽玛刀治疗

  杭泗芳说,2004年5月9日,因为右侧腰腿持续疼痛,下肢水肿,她到成都某医院就医。CT扫描后,一位姓康的医生告诉她丈夫谢文成,她的肝脏占位,是原发性肝癌晚期。

  “我当时都懵了。”杭泗芳说,她根本没有想到是肝癌,更不会怀疑医生的判断。医生当时建议她可做伽玛刀治疗,价格3万左右。

  为救命,丈夫和她都决定接受伽玛刀治疗。整个疗程持续了10天,花了3万余元。

  换家医院,

  没有患肝癌?

  杭泗芳说,2004年6月14日,她从该医院出院。但是她变得厌食,连水都无法喝下去。

  “短短半个月,她瘦成了一把骨头。”谢文成疼惜地说。因为治疗效果不佳,6月26日,杭泗芳到华西医院就医。通过检查,医院得出结论,杭泗芳并非肝癌,而是肝血管瘤。医院为杭泗芳实施了“血管瘤栓塞术”。

  杭泗芳说,医生说肝血管瘤较为常见,像她这种良性的情况,不需开刀,只须注意休息、加强营养。

  后来因为持续性呕吐以及上腹部疼痛,杭泗芳再次到华西医院就诊。经检查,医院认为杭泗芳属于“放射性胃角溃疡”。“我不能吃任何固体食物,只能喝流食,医生说我可能永远无法恢复了。”杭泗芳低下头说。

  “我妻子胃溃疡就是因为使用了伽玛刀。”谢文成说,妻子治病已花了10万余元。

  真有问题?

  医院不愿谈

  今年3月,杭泗芳向法院递交诉状,索赔23万元。

  5月25日,法院委托成都市医学会做医疗鉴定。医学会审查时发现,省卫生厅查不到康医生的执业证书登记,医学会认为康的执业医师证不合法,因此不受理。该医院向法院递交的说明显示,康仅是医院的协助医师并非主管医师,而且已经离职。

  谢文成说,妻子进行伽玛刀手术前,他签订了一份伽玛刀治疗志愿书。这份志愿书中写明,治疗可能引起病变邻近器官或组织的放射反应和损伤,还注明一条“病理不明,如不是肿瘤后果自负。”谢文成的代理人说,这份志愿书显失公平,规定不合理。

  前日,记者来到这家医院。医院一李姓工作人员称,一切以法院断定为准。医务处一名工作人员称,如果法院认为医院有责任,该赔多少他们就赔多少。

  记者随即来到了医院体部伽玛刀治疗研究中心。记者咨询伽玛刀手术是否存在副作用,在手术前需要做那些检查,一名工作人员称,手术定向准确,几乎不存在副作用,手术前只需做一个CT定位检查就能确诊。

  随后,电话联系到了该中心李主任,向其表明采访意图后,李主任称,事实和杭泗芳说的不一致,他主动约记者第二天面谈。但记者昨日再次来到医院时,李又说他接到医院通知,不能接受采访。

  本报记者 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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