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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首例博客名誉侵权案开庭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10 浙江日报

  通讯员黄华记者黄宏

  本报讯(通讯员黄华记者黄宏)为了涉及真实姓名的90多篇感情日志,武义的陶女士把家住杭州的胡小姐告上了法庭。日前,杭州市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全省首例因博客日记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

  原告陶女士在诉状中称:她与李某于2004年1月登记结婚。婚后不久,李某便与被告胡某关系暧昧,进而发展到婚外恋并非法同居。被告胡某自2005年2月28日开始,陆续在中国博客网上发布网络日志——《胡某与李某的感情记录》99篇,并在网上使用侮辱性的语言。陶女士因为这件事患上抑郁症,家庭面临破裂。因此陶女士认为被告侵犯了她的名誉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在中国博客网上向她进行书面赔礼道歉。

  被告胡某在法庭上则辩称:博客网上发表的情感日志,原告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是被告所写。被告还认为文章中所提及的人物也非真人真事,且文章本身涉及的大多数是原告丈夫而非原告,故对原告不构成侵权。据了解,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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