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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警车拉警笛撞伤妇女逃逸 警车被扣押,肇事司机被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安阳讯11月21日晚,一辆车牌号为豫E2393警的警车拉着警笛、闪着警灯,在林州市闹市区撞伤人后,不但不停车救人,反而在肇事后逃离现场。昨天,林州市政法委对这起警车肇事事件进行了严肃处理,公安交警部门也依法扣押了肇事警车,并对肇事司机实施了行政拘留。

  据目击人李先生说,当晚7时58分,一辆拉着警笛、闪着警灯的桑塔纳警车,在

行至林州市市区太行路与平安街交叉路口时,与一位骑着人力三轮车行的妇女相撞,受伤妇女当即摔倒不省人事,其骑的人力三轮车被撞出20多米,与另一辆黑色轿车撞在了一起。连环车祸发生后,该警车并没有停下救人,前行100多米后又关掉警报和警灯逃离现场。受伤妇女被紧急拉往医院抢救。经检查,该妇女颅脑损伤、盆骨骨折,并伴有多处软组织损伤。

  据了解,该司机姓王,是林州市政法委的司机。事故发生后,正在外地出差的该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庆书,当晚立即指派一名副书记赶往医院看望受伤妇女,并垫付了部分医疗费。22日上午,丁庆书又专门赶到医院看望受伤妇女。在听了该妇女的陈述后,随即安排人员对此事件进行调查,在查清司机王某违反了有关纪律,在非紧急公务的情况下,驾驶警车、鸣着警报,肇事后不停车救人反而逃逸,性质恶劣。经研究决定给王某予以辞退处理,并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昨晚7时许,林州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将肇事警车扣押,并对肇事司机王某实施了行政拘留。

  线索提供李先生

  □首席记者张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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