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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红十字会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45 新桂网

  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姚琳 实习生江艳)为落实和部署中国红十字会决定在红十字会系统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精神,11月17日至18日,自治区红十字会召开我区红十字会农村工作会议。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我区红十字会已开始拟定试点工作方案,2006年1月将对区内开展新农合试点县的特困群众予以救助。

  新农合是一项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和社会
多方筹资并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救助共济制度。自2003年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到2005年6月底,全国已有641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有1.3亿农民参加了合作医疗。经过两年多的试点,试点地区农民的医疗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有所缓解。目前,新农合已进入到攻坚的关键阶段,为加快推进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建设,国家决定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的同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各类社会团体的作用,多渠道筹集救助资金,广泛开展救助工作。

  红十字会参与新农合制度建设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他们将本着“积极参与、主动配合、因地制宜、逐步推广”的原则,通过“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会精神,积极开展社会募捐,建立红十字会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对贫困农民的大病进行医疗救助。据悉,新农合将于2006年把试点县覆盖面由目前的21%扩大到40%左右,争取2008年在31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红十字会全部开展新农合及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确保2010年实现基本覆盖农村居民的总体目标。为此,中国红十字总会决定先在19个省25个县开展试点工作。据悉,此次广西位列19个试点省份之中,按照红十字总会的要求,将于年内拟定完成开展新农合及医疗救助试点工作的方案,从2006年1月开始,对参合后需要医疗救助的特困人口进行摸底调查,制定救助方案并予以实施。

  编辑:杨东 作者:姚琳 江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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