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明年1月10日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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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45 北方晨报 |
会议将审查和批准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本报讯 首席记者李春红报道 鞍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明年1月10日召开。 昨日,鞍山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关 于召开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包括以下主要议程:一、听取和审议鞍山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和批准鞍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三、听取和审议鞍山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鞍山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鞍山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四、听取和审议鞍山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鞍山市200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6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鞍山市2006年市级财政预算;五、听取和审议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其他。·相关新闻· 人大公开评议14名领导干部 本报讯 首席记者李春红报道 昨日,鞍山市10位局长、4位法院副院长接受了鞍山市人大常委会的公开评议,评议结果显示,14人全部称职。 鞍山市人大常委会评议组根据这14名被评议人从理论基础、完成本职位目标任务的能力、政绩情况、勤政廉政情况等方面所作的述职报告,对他们进行评议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表决结果显示,14名人大常委会任命的部分组成人员全部称职。 本次接受评议的干部分别是:鞍山市教育局局长闫海涛、科技局局长张生灿、民委主任张智光、财政局局长张世超、人事局局长吴绍维、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马晓平、城市建设局局长廉长清、水利局局长王伟、环境保护局局长申成凯、粮食局局长王吉盈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曾凡英、陈殿成、王杰和刘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