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弄虚作假终生不得搞环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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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6:53 大众网-大众日报 |
本报济南11月22日讯省人大常委们今天审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办法(草案修改稿)》时,一致赞成严惩在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求在立法规定,参加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审查的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因为不负责任或者失职、渎职而造成环境影响评价失实的,要追究责任。 根据常委们的审议意见,该法规中将作出这样的规定:参加环境影响评价论证、审 查的专家,因为不负责任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该专家三年内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因为弄虚作假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该专家终生不得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构成犯罪的,决不姑息,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