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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旧机电产品有新规 进口不备案 最多罚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7:17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陈学桦通讯员胡守明李一新)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日正式实施后,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未办理商品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有可能被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以100万元以下罚款。

  据了解,进口旧机电产品存在高危险、高污染、高耗能等隐患,是社会关注的高风

险进口商品。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以及吸引国外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我国进口旧机电产品近年逐渐呈上升态势,但进口旧机电产品存在的问题也日益显著。新《条例》的出台,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我国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检验监管工作。

  据了解,我省进口的旧机电产品集中在成套设备、机床、工程机械和印刷设备等四个方面。截至目前,今年我省共有5批进口的旧机电产品因未经检验检疫部门备案而被查处,货值200万美元。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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