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将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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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08:05 法制日报 |
本网北京11月22日讯 记者陈晶晶 记者今天从商务部获悉,根据日前发布的《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今后进出口货物侵犯知识产权、并危害对外贸易秩序的行为,将被通过官方网站和指定的全国性刊物向全社会公告。 按照办法规定,公告的信息包括外贸经营者的名称、组织机构代码、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工商登记注册号;违法违规行为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所受到的处 理、处罚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内容。但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对行政处罚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尚未作出终局性决定、裁定或判决的除外。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等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披露的也除外。办法同时规定了其他将被公告于众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编辑:奚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