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抢种果树要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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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0:15 大洋网-广州日报 |
本报深圳讯(记者何涛)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获悉,一份《关于加大执法力度保护深圳市生态环境议案办理结果的报告》已在此次会议上进行了分组审议。该报告指出,目前深圳市已经制定出了该市退果还林任务,在2005-2007年3年内清退果园31563亩。深圳市还调整了果树补偿的有关政策,2003年10月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后发生的抢种行为,不仅不给予补偿,还要依法处罚。 毁林种果禁而不止 为了获得了额外的果树补偿,近年来,深圳市的毁林种果现象时有发生。自1998年至今年5月份止,深圳市毁林种果面积为2104公顷。这些行为破坏了原有植被和自然山林生态结构,带来了水土流失,造成了生态失衡。 该报告指出,毁林种果禁而不止的原因之一就在于深圳市征地对果树补偿标准高,相对种植成本,往往获利几倍甚至几十倍,部分人毁林种果以期获得额外果树补偿。一些征地单位为了尽快征得土地,没有严格核定果树种植合法与否就给予补偿,客观上助长了抢种之风。 抢种行为决不补偿 目前,深圳市已经制定出了全市退果还林任务表,还调整了果树补偿的有关政策。目前在实施经济补偿时,由农林管理部门对补偿地域范围内农、林业用途进行书面确认,擅自改变农林用途的不予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