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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发400份邀请函,仅3家单位主动参加“慈善”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3:36 新华网

  全国需社会救助的人数超1亿,制度漏洞和爱心缺失让我国慈善事业陷入“冰火两重天”

  新华网南宁11月22日电 为成立银川市慈善总会,民政部门向企业发出邀请函400份。20天后,银川市慈善总会筹备小组工作人员马伏林非常吃惊:只有3家企业主动回电话表示愿意参加,10家企、事业单位在他多次电话后,才表示参加。

  作为地方慈善活动基础型组织的宁夏、广西、甘肃等地区慈善总会不同程度地面临缺人、缺钱,在社会上缺乏诚信度的尴尬境地。慈善事业,作为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为何遭到如此冷遇?

  嘴皮都磨薄了,打了几百个电话,最终只有13家单位愿意参加

  经过一年的前期筹备,今年9月28日起,银川市民政局向企业发出邀请函400份,并从“2004年银川市首届十大经济人物”、“2004年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先进集体”和一些知名医院,选出82个单位列入最有可能加入慈善总会的企、事业单位,由银川市民政局局长和副局长将邀请函送到他们手中。

  10月18日,邀请函上注明愿意参加银川市慈善总会的企业和当地民政局联系的最后一天,主动回电话的企业只有3家。马伏林说:“从10月8日开始,我每天从早到晚不停地向各个单位打电话,嘴皮都磨薄了,打了几百个电话,终于又有10家企、事业单位愿意参加,最终只有13家单位愿意参加,这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

  在特别邀请的82家单位的名单下面,密密麻麻地写着他们不愿意参加慈善总会的原因。马伏林说,如今明确表示不愿意参加的单位有27个;12个单位答复没有收到邀请函;11个单位老总或出差、或住院,其他人无法答复;还有19个单位因各种原因不参加。

  作为中西部省区的广西,也同样面临着慈善事业发展难的尴尬局面。一方面,商家举办众多活动打着“慈善捐助”、“爱心助学”的旗号;另一方面则是,作为“准官方”性质的慈善总会和各地分会无法在慈善募捐中充当旗帜。

  税收上有“先征后返”的优惠政策,可在退税时间上遥遥无期,至于免税更是从未听过

  一方面是中西部省区有大量需要爱心捐助的群体,另一方面慈善捐助无法通过慈善机构下放到各地。这种情况,被视为慈善捐助的“冰火两重天”。

  宁夏浙江商会秘书长杨勤讲,宁夏慈善总会社会团体交会费200元,但到现在也没有什么活动。商会平时对希望工程或捐助孩子上学,花费20多万元,可地方政府却没有给商会一些相应的优惠措施,浙江来此投资商人的孩子上学还受种种限制。很多民营企业家自己捐款搞慈善事业,却没有一种成就感。出资办了一所学校,连一个荣誉铜牌也没有。

  广西民族学院学者郑维宽认为,企业家不愿意参加慈善机构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作为非营利性社会事业机构,隶属于民政厅的恶果就是慈善工作机关化、领导成员官员化、办事行为程序化,缺乏足够的公信力,难以发挥作为民间组织的社会功能。

  在宁夏慈善总会,只有秘书长鄢志忠一人负责所有的慈善工作。他介绍,慈善总会成立以来,一直是由民政厅一名副厅长担任会长,副会长由民政厅处长担任,理事、常务理事绝大多数是各级民政部门的领导。绝大多数慈善总会理事本职工作都忙不过来,没精力搞策划,开展募集、救助活动。

  郑维宽说:“国务院关于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试点方案明确规定:企业或个人向慈善机构、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的公益、救济性捐赠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的优惠政策,税收上有‘先征后返’优惠政策,可在退税时间上遥遥无期,至于免税更是从未听过。”

  本应大有作为的慈善机构却“无用武之地”

  宁夏扶贫基金会秘书长梁泰芳说,宁夏约有15%的困难群众需要扶助,人口老龄化,孤、伤、残、贫困人数还在不断增多。但银川市和宁夏各市县只是对特困户、伤、残等人员采取基本养老金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等制度进行社会保障,政府出资救助失学、灾害等活动,本应大有作为的慈善机构却“无用武之地”。

  民盟中央的调查表明,中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3000万,城镇失业下岗者中的贫困人口约3000万,加上残疾人、受灾人口等其他生活困难者,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口超过总人口的10%以上。但是,中国先富起来的富人对社会的回报却不那么尽如人意。2004年,我国入榜的135位慈善家共捐款9.85亿元。

  梁泰芳说,只依靠国家和政府有限的救济救助,无法满足弱势群体需求,利用社会富裕资金和民间力量援助困难群体意义很大。从1998年开始连续7年坚持资助广西南丹县八圩瑶族乡5所小学的美国生活教育基金会律师马业广告诉记者,基金会运作采取完全透明的形式,比起市场化方式给基金会运作提供的基本条件而言,更需要的是对慈善事业的爱心。(记者孟昭丽 何丰伦 马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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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民政部、中华慈善总会共同举办的首届“中华慈善大会”传出消息,1996年至今我国民政系统收到捐赠款物284亿元,与此同时,我国每年有近6000万灾民、7500多万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需要救助。另据报道,国内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超过1000万家,有捐赠记录的不超过10万家,即99%的企业从未参与过捐赠。时下,我们社会的大多数捐赠活动仍停留在应急的、零星的甚至被动的层面,缺乏一个长远的、常规的、有效的体制保障,尚未从文化上形成一个社会互助氛围。比如,我们见惯了这样的景象:媒体报道了某重症患者因无钱就医而生命垂危,于是,动员各界捐助,一场爱心捐助活动就此展开;某地发生自然灾害,上级动员各界“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于是大家纷纷捐款捐物,但次数一多,人们的热情难免渐渐减退……这些现象既反映了公众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尚不到位,更反映了慈善事业影响力的不尽如人意。

  完善慈善税收减免政策,保护公众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成为了民政部未来五年的一项具体工作计划。针对个人和企业捐赠的税收优惠额度有望提高。这一消息来自于昨日中华慈善大会上的《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06—2010)》。

  长久以来,我国慈善家寥若星辰的原因,被指认为慈善税收减免政策缺席和免税额极不合理。如今,民政部出台新政希冀突破瓶颈性难题。但是笔者认为,税收减免造就不出慈善家。

  99%企业没有过捐赠 我国慈善事业法律亟待完善

  这两天,我国首届“中华慈善大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从此次会议的规格和影响来看,国家对于慈善事业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和期待。而对于社会呼吁已久的慈善捐赠税收减免政策,民政部也明确表示将推动制定,这可真是一个大好消息。

  然而,作为一个普通百姓,我知道,每个人都有关心慈善事业、热心捐赠的义务。但关于慈善捐赠,我却被一些问题所困扰。

  一是谁有资格向我募捐。我本人捐款已经很多次了,但是,每次捐款都是由单位组织的。一般是专门有一个人到每个人那里收钱,捐钱之后还要以红榜张贴的形式予以公布。这就让我很纳闷了,慈善捐款不是由专门的慈善组织来负责的吗,怎么变成以单位形式来捐款了?我也曾碰到过几回学生卖报纸募捐的事。在上班的路上,有几个学生拿着报纸,见人就拦,说是义务卖报,给多少钱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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