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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办提醒:爆竹销售门槛高 盲目经营使不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4:43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23日专电(记者孙蕾)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行政许可报名开始后,针对其中许多报名者抱着“大捞一笔”的态度,北京市烟花办工作人员22日提醒:报名者一定要理智经营,分析自己的成本和收入再做决定,千万不能盲目报名。

  北京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行政许可报名开始后一个星期,人数就达近6000人,远远超过许可证发放总数控制在3000人以内的预期,仅海淀区报名人数几天之内就达到1000多人。

为此,北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处处长李文洁分析认为,盲目报名的情况比较多,有的人为此特地花钱租房,经营的时间只有20天,同时爆竹的存放管理都有严格的规定,到底经营情况会怎么样,目前还难以预料。报名首先要符合《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暂行办法》里所有的条件,更要谨慎考虑成本和销售收入。根据《暂行办法》,申请北京市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日期为每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申请者首先向区县报名,经筛选合格后,方可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安监局)组织的安全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向北京市安监局提出销售烟花爆竹的申请,经过审批合格后才能最终获得销售许可。因此,可以说北京烟花爆竹的销售门槛相当高,通过层层审批才能最终获得销售资格。

  据了解,按照北京市规划,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为:五环路以内1000个销售网点,500米以内设置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场所:五环路以外2000个销售网点;距离市和区、县人民政府规定的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及其周边100米以上。

  同时,所有的烟花爆竹销售网点都由北京市供销社统一配送货,销售的烟花品种价格等都由全市统一调控,再加上五环路以内500米就有一个销售点,因此销售烟花爆竹的利润并不如想像中那么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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