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法》明年起施行 我市七百多县处级干部昨参加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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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6:2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郑梦婕报道: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昨天下午,我市7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岛影剧院参加了公务员法专题辅导讲座的学习。人事部特聘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卢绍武就《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原则、基本内容等几个重点问题做了详细深入的讲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瑞明出席了讲座,副市长苏耀光主持。 据了解,我市《公务员法》培训宣传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级各类公务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培训工作从10月上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培训结束后按省的要求统一进行考试、考核。凡不参加公务员法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实施公务员法的身份确认。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 电话:编辑部8322700 广告部 8312781 发行部 8245040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 传真:8910196 邮编:5150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