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公务员法》明年起施行 我市七百多县处级干部昨参加培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3日16:20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本报讯记者郑梦婕报道: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昨天下午,我市700多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在岛影剧院参加了公务员法专题辅导讲座的学习。人事部特聘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员卢绍武就《公务员法》的立法背景、指导思想、原则、基本内容等几个重点问题做了详细深入的讲解。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瑞明出席了讲座,副市长苏耀光主持。

  据了解,我市《公务员法》培训宣传工作已全面启动,各级各类公务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培训工作从10月上旬开始至12月上旬结束,培训结束后按省的要求统一进行考试、考核。凡不参加公务员法培训的人员,不得参与实施公务员法的身份确认。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金新路 电话:编辑部8322700 广告部 8312781 发行部 8245040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汕头经济特区报社电子报编辑部制作

  E_mail:sten@stnews.com.cn

  电话:0754--8633440 传真:8910196 邮编:515041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