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等应必修建筑节能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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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8:05 法制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2日电 记者杜宇 记者从建设部获悉,《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旨在加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室内热环境质量。 该规定指出,鼓励民用建筑节能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推广应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用能设备和附属设施及相应的施工工艺、应用技术和管理技术,促进可再生能 源的开发利用。国家鼓励多元化、多渠道投资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投资人可以按照协议分享节能改造的收益;鼓励研究制定本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筹措办法和相关激励政策。 新建民用建筑应当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民用建筑工程扩建和改建时,应当对原建筑进行节能改造。 建筑节能标准和节能技术应当作为注册城市规划师、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继续教育的必修内容。 (责任编辑:秦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