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规定接种疫苗学校不得收费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9:39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肖小冰通讯员蓝岚)目前处于流行病多发季节,不少家长希望给自己的孩子接种防疫疫苗,那么孩子在学校接种防疫疫苗是否该付费呢?记者昨天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学生卫生服务收费不得“一刀切”,应分三种情况区别对待。 一、凡国务院、省和市政府规定对在校青少年学生必须实行防疫接种有关疫苗并由财政拨付经费的,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财政不拨付经费的防疫接种疫苗收费由物价局核批 。二、由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青少年学生实行防疫接种疫苗的,采取学生自愿参加,学校按照不盈利原则代收代支。三、对城镇中小学学生的体检收费,执行省物价局文件的规定,按每生每学期6元的标准收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