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爱生恨报复女友一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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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09:47 宁夏日报 |
华兴讯(记者 吴彩华 通讯员 何万保)近日,杜某某犯故意杀人(未遂)、抢劫、强奸罪被判有期徒刑25年。 杜某某,17岁,小学文化,系江苏徐州人,无业。因为对受害人赵某、包某夫妇反对其与包某的侄女平平谈对象,遂产生报复的心理。2005年6月17日15时许,被告人杜某某携带事先准备好的折叠刀及胶带纸,窜至银川市兴庆区某小区赵某夫妇家门口,采用拉电闸的 手段,趁被害人平平将房门打开时,闯进房内,将其推入卧室中,并将其双手反绑,胶带纸封住嘴巴,强行将其强奸,随后在赵某家中搜取财物。17时许,赵某的女儿欢欢、儿子龙龙先后放学回家,杜某将两人手脚捆绑后,也用胶带纸封住二人的嘴巴,然后将他们一起关在平平所在的卧室,并继续搜索财物。19时许,赵某夫妇回到家中,杜某某害怕被认出,用墨汁将脸涂黑,拿出折叠刀顶在欢欢的脖子上,威逼赵某夫妇交出手机,并逼迫包某用胶带纸捆绑了丈夫的手脚,随后杜某某又将包某捆绑,并从赵某夫妇身上和皮包里,搜得现金2500余元、银行存折、储蓄卡、身份证装在身上。此时,被害人龙龙大声哭喊,杜某某生怕被人发现,产生了杀害龙龙报复赵某夫妇的念头,遂将龙龙抱到客厅的沙发上,用沙发垫子压在龙龙脸上,将其掐得昏死过去。此时,赵某挣脱被捆绑的手脚冲出卧室与杜某某进行搏斗。杜某某用酒瓶将赵某的头部打伤后逃离现场,在逃跑的途中被小区保安抓获并交“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