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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为9名外籍人士颁发了首批“绿卡”(组图)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00 新华网
福建为9名外籍人士颁发了首批“绿卡”(组图)
施舟人父女俩是拿到绿卡年纪最大和最小的两个
福建为9名外籍人士颁发了首批“绿卡”(组图)
施舟人父女俩是拿到绿卡年纪最大和最小的两个

  昨日上午10时,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为9名外籍人士颁发了福建省首批《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俗称中国绿卡),他们分别来自法国、荷兰、美国、日本、加拿大、印尼、菲律宾等7个国家。其中有两个未成年人。

  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张东黎处长介绍,福建有常住外国人士大约是5000~6000人。自去年8月15日,他们就开始申请“绿卡”,首批符合申领的只有9人,还有12名申请人的资料,在各级公安部门的审核审批中。

  现场花絮

  我也是中国人民了

  昨日,领取绿卡的9人中,有一家子特别引人关注,那就是在福州大学工作的施舟人(KristoferSchipper)一家三口。他说,“领到绿卡,很荣幸,我也是中国人民了。”

  施舟人,今年71岁,出生于瑞典,祖籍荷兰,通晓8种语言,是欧洲三大汉学家之一,先后获得法国高等研究院博士学位、法国高等研究院特级教授、荷兰国立莱顿大学中国历史学讲座教授、荷兰皇家科学院院士等职。最后选择在福州大学任教,现担任福州大学世界文明研究中心暨西观藏书楼主任。

  他说,在西方国家,几乎每个大博物馆都藏有大量的中国古文物,而中国却没有从西方拿到过等价的东西,为此,他把自己的全部收藏都带到了中国,带到了福州,存放在自己亲手创建的西观藏书楼里。

  “我有户口了”

  潘维廉,来自美国,现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国际工商管理专业的教授。1988年,他到厦门大学进修中文随后留校任教,也就把家安在了厦门。

  潘维廉先生说,1992年他曾获得一个在华定居的签证,“但现在不同了,是真正的永久居留证,我有‘户口’了。”潘维廉先生很是幽默。“这次得到一个不必登记的永久居留证,终于可以自由、放心在中国居住了。”

  读书不再受限制

  今年11岁的女孩,LIM.ANGELEYOUNG(中文名字杨菲扬),是泉州某小学五年级学生。她是菲律宾籍人,这次在爷爷、父母陪同下,专程从泉州赶到福州领证。

  母亲蔡明艳说,夫妻俩早年出国到菲律宾,现在举家迁回泉州。但孩子在菲律宾出生,入了菲籍,有停留时间限制。为了这事,夫妇俩跑了好几趟出入境管理处,最后让女儿以外国籍儿童身份,寄养在泉州的爷爷家。

  “每年要定时去签证,迟上一两天还不行。”小蔡回想起过去,一到签证时间全家就紧张的情景。此外,女儿没有中国户口,在读书择校上受了限制,就算成绩好,也只能看着重点校不能上。

  这次女儿拿到了绿卡,不仅读书不用担心,以后的就业问题也会比较容易。

  部门解答

  绿卡可当身份证

  昨日,记者就一些读者关注的绿卡话题专访了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处张东黎处长。

  领取绿卡,能享受到哪些便利呢?张处长介绍,《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有效期分为5年有效和10年有效两种,在有效期内,出入境,就不用再签证。证件期满、遗失、损坏或有关内容变更的,可以申请换发或补发,公安机关只审核是否有丧失永久居留资格的情形,无需按照申请条件重新审批。再者,该证在中国可当作身份证使用,有了绿卡,入住酒店就不要再出具护照啦。

  绿卡会不会作废?哪些情形会被收缴?张处长说,外国人在4种情形下将被取消永久居留资格,即可能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成危害的;被人民法院判处驱逐出境的;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骗取永久居留资格的以及未经批准每年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3个月或者5年内在中国累计居留不满1年的,公安部可以取消其在中国永久居留的资格,同时收缴其所持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宣布作废。(记者洪东升雷王蕾肖春道文/图)

  “绿卡”申领条件

  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中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注:其在中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类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②在中国西部地区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③在中国中部地区投资合计100万美元以上;④在中国投资合计200万美元以上。)

  (二)在中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中国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三)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四)本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所指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

  (五)中国公民或者在中国获得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六)未满18周岁未婚子女投靠父母的;

  (七)在境外无直系亲属,投靠境内直系亲属,且年满60周岁、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并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

  《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收费项目及标准

  1.申请费:每人1500元人民币

  2.证件费:每证300元人民币

  3.对已在中国取得永久居留资格或者由于《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者补发《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每证收取证件费300元人民币。

  4.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人,每证收取证件费600元人民币。(福建频道)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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