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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溺死医院浅水池 医院承担六成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43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中山讯 (记者王锋)两岁的小孩去医院看病,由于保姆看管不善,走失后在医院浅水池中淹死。近日,中山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医院应当承担主要责任。

  出事当天,中山市民李某家的保姆带着孩子去看病,本来一直牵着他的手,但小孩很调皮,保姆挂号时松了手,他一下子就跑了出去。保姆找寻不到孩子,急忙打电话找李某,说小孩不见了。在医院里,李某夫妇找遍了每个角落也没有找到孩子。天快黑时,他们在

医院的水池里看到小孩泡在里面。

  悲痛的李某夫妇向院方讨说法,但医院认为,急诊室外设置的景观池的水很浅,孩子之所以被淹死,是因为李某的保姆没有看管好,跟医院没有关系。但李某认为,儿子之死,是因为医院没有把水池做好,缺少护栏,所以才会导致儿子掉进水池淹死。

  近日,中山中院二审时认为,事故与监护人的受托人即保姆看管不当有关,她应承担责任;但医院用低矮的灌木植物作为水池防护栏,不能防止未成年人进入池内,应对事故承当60%的责任,于是判决医院赔偿李某436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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