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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邢台出规定 安全整治期间煤矿死一人罚10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0:5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11月24日电河北省邢台市决定进行百日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因安全事故每死亡1人,煤矿罚款100万元,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50万元,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30万元。

  据新华网消息,这次百日集中整治行动从今年11月21日到明年2月底,邢台市除邢矿集团外所有煤矿、地下开采的非煤矿山以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一律停产整顿,所有停产整顿企业到一定期限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的一律关闭。

  同时,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非法矿井、借整改之名擅自生产的矿井、官商勾结等不法行为,邢台市新出台的《关于落实高危行业生产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暂行办法》规定,对举报线索一经查实,举报人可获最高奖励1万元。

  在短短十几天内,河北省邢台市连续发生邢台县石膏矿坍塌、内丘县远大煤矿透水两起恶性事故,造成47人死亡,至少4人下落不明。(杨守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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