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别再靠判决来呼唤亲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1:08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卞广春

  江苏徐州市丰县一九旬老人孙老汉,近日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丰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孙老汉的3个女儿每个月探望老父亲一次,每人每月支付护理费200元,并于判决书生效后3日内出资900元,为老人购买一辆残疾人三轮车(昨日《新华每日电讯》)。

  于情于理于法,儿女都有义务对养育自己的父母尽经济上的、情感上的责任。可是,非要等到法院的判决,儿女们才能想起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亲情缺失的表现。谁都有小时,谁也都有老时。小时候需要父母的养育,长大了却如羽翼渐丰的鸟儿各奔东西,不顾残阳渐弱的老人,不论儿女有多少种理由,都不能说明自己有爱心、有亲情、有责任感。

  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这种义务在物质上需给付赡养费,在精神领域则需要行抚慰、探望、关心和照顾之责。亲情是永远割裂不去的,愿法院的这一次判决,能够唤醒更多的儿女“常回家看看”,不要让老人再使用类似的诉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