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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发同居:浪漫的事奈何成人间哀怨?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1:42 新华网

  新华网南昌11月24日电(记者冯丽、田建军)在度过了相敬如宾、相濡以沫的三年甜蜜的同居生活后,老赵突然离杨大妈而去。在杨大妈几乎还不能接受这个事实的同时,老赵的儿女却马上“翻脸”,天天吵闹着要将她赶出家门,只因二位老人当初顾及儿女感受而没有登记结婚。与老赵的一段浪漫的黄昏恋从此成为杨大妈心中永远的痛。

  我国老年人口正不断增加,现实生活中的丧偶老人比例也越来越高,有关报告显示60

岁以上老年人口中,丧偶比例是30.6%,将近4000万人。想要老有所“伴”并非易事,通往红地毯的道路阻力重重,因此许多害怕孤独、渴盼幸福的老人无奈之下选择了不婚而伴、不婚而居的所谓“走婚”方式。

  “走婚”:单身老人求偶新方式

  杨大妈是23岁嫁到南昌来的,今年62岁,离异10多年了。离婚的时候,她没要房子,只要求抚养女儿。10年中,她一直租房子住,搬了10多次家。三年前,65岁的老赵和她“走婚”住到了一起。找到晚年生活的伴侣,杨大妈自己掏钱把老赵的房子装修了一番,还给他们的“新家”添置了不少电器。

  家住南昌市东湖区的于大妈和老唐也是一对“走婚”的老人。“退休后子女都成家了,我就一下子觉得寂寞起来。”于大妈45岁时与前夫离婚了,“在刚离婚的那几年里,我每天的生活是白天从公交车的起点站坐到终点站,再从终点站坐回到起点站,往返好几趟,为的就是看看热闹听听人声;夜里在家对着电视机,从第一个频道看到最后一个频道,直到所有的电视频道都没节目了。这样一过就是十多年。”

  后来她在其他老人的带动下每天坚持到公园锻炼身体,接触了更多的老年人,就有了身边的老唐。由于遭到儿女的反对,他们只是住到了一起,并未考虑再婚。

  如今这种老年人不办理结婚证而同居的现象越来越多,也引起了社会的一定关注。据相关部门调查,在我国一些地区,老年“搭伴养老”现象与合法再婚的现象在单身老年人中几乎是平分秋色。

  “走婚”的老人说:和搭伴养老的老伴住上一段时间,再回到自己家里住上一段时间,给两个家都留有充足的时间,也给自己留有独立的空间,蛮好。

  据南昌有关部门统计,到今年年底,南昌市将有10万独守“空巢”的老人,其中至少有三分之一的老人选择了搭伴养老的“走婚”方式。

  “不婚而居”:不得已而为之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单身老人选择“走婚”搭伴养老,而没有选择再婚?通过对一些个案的剖析,专家认为老年人逃避再婚主要是因为四个方面的因素:

  一是为了规避再婚后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老人再婚后压力大,赡养、财产分割等问题多。如于大妈和老唐从一开始就遭到了子女的反对,尤其是男方,主要是赵家儿子担心于大妈会分掉老唐的财产,损害了他们的利益,还担心今后要负担于大妈的赡养问题。于是,一些老人害怕再婚后使原来的家庭纠纷更为激烈,对双方造成伤害,只好选择“走婚”。

  二是为了避免子女反对等麻烦。不少子女,对父亲或母亲再婚特别敏感,不结婚还好,一旦结婚,就不能接受了。沈大妈中年丧偶后一个人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如今孩子都成家了,反倒不理解母亲想找老伴再婚的想法了。记者电话采访到沈大妈的女儿小惠,她说:“我们做子女的不是不替老人着想,我们只是想会把她照顾好,不需再有个后爸闯进我们已经习惯了的生活。再说,后爸就一定对她好吗,哪有儿女亲呢?”不少老人因顾及子女的态度,只好不再考虑登记结婚。

  三是社会大环境越来越宽容。南昌市老龄工作办公室主任熊福保告诉记者,以前人们对老人同居的观念是不能接受的,现在老人自己、子女以及周围的人们,都觉得走婚同居、搭伴养老这种方式,虽然不合法,但在一定条件下不失为一个合理的选择。社会眼光越来越宽容,给老人迈出“走婚”这一步创造了比以前相对宽松的舆论环境。

  据有关部门对老年人搭伴养老问题进行的一次网上调查显示,70.42%接受调查的人表示赞成,13.75%的人表示不关心,只有15.8%的人表示反对。

  四是“走婚”留下了心理缓冲期,老人的选择空间大。从“走婚”后的发展趋势来看,或者继续“走婚”下去,或者分手,或者结婚,无论走什么路,发展空间都很大。

  “走婚”的过程,能给搭伴的老人有个心理缓冲期。老人多年的性格习惯养成后一时难以改变,先一起生活适应一段时间,相互适应,这样的搭伴养老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单身老人的心理压力,又给了老人相对自由的空间。同时,由于社会经历较丰富,老人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强,害怕上当受骗,“走婚”提供了一个相互了解的阶段。

  在采访中,许多老人坦言:“不领结婚证好,眼一闭,各走各的,没麻烦。合得来,一起过;合不来,就分手。”一位姓傅的老人说,晚年找个伴就是少给儿女找麻烦,两个人在一起精神上有个依托,生活上有个照顾。像年轻人那样操持一场“轰轰烈烈”的仪式,既不现实也不适合老人们的年纪。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选择不婚而居是老人们在现实矛盾与自身需求中作出的一个不得已的妥协。

  有关专家:协议再婚可能更好

  “走婚”真的是独身老人寻找伴侣的最佳方式吗?上述杨大妈的遭遇就让她已经开始对这种方式表示了质疑。杨大妈很有感触地告诉记者:“搭伴养老一旦有了变故,还是女方吃亏的多。”

  江西省社科院社会学专家王明美说,老人对配偶的需求,不仅仅是性的需求,更多的体现在精神上的慰藉。随着社会的进步,总的来看,年轻人对老人的求偶需求越来越认同。但从法律的角度讲,老人同居得不到任何法律的保护。因此,老人最好是登记结婚,为了避免老人再婚带来的麻烦,可以在再婚前签订一个协议,将老人的财产、与子女的关系、双方的养老、生病如何护理等问题一一写明,叫“协议再婚”,这样更有利于保护老人的权益。

  熊福保则认为,不少老人选择“走婚”从侧面反映了一些陈旧的社会观念仍在束缚着老年人和他们的子女。根据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以隐匿、扣押财产等方式干涉老年人再婚和与配偶生活的权益。他呼吁,不论是子女还是社会,对独身老人都应体现人文关怀,支持老人再婚。

  熊福保说,老年搭伴这种生活方式应该得到社会的理解和帮助。首先我们应该支持正常的婚姻方式,但对有困难的老年人要提供法律咨询,也可以尝试“老年人试婚”,即老人再婚给一年的适应时间,一年后合适就“转正”,不合适就好说好散。另外,各地老龄办可以成立专门的老年婚姻管理机构,对老年人再婚采取一些特殊照顾,比如签订协议、婚前财产公证、协调子女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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