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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掏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3:50 金豹网-锦州晚报

  本报讯(记者田静)近来,媒体争相报道了源自国家劳动部的信息:从2006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入,且比例由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1%调整为8%。这一消息也引起了市民的关注。

  昨天,记者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取得联系。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其实辽宁省作为全国试点城市,早在2001年下半年就已经将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调整到8%。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从1992年建立并开展以来,企业和职工个人所承担缴费比例发生过数次变化。1996年个人缴费比例为3%,单位比例为21%(其中9%计入职工个人账户)。从1997年至2001年上半年,尽管个人缴费比例也在变化,但加上单位划拨部分,个人账户内资金始终是缴费工资的11%。

  2001年,我市与全省其他城市同步做实了个人账户。企业缴费比例调整为24%,全部纳入统筹。个人账户由职工个人月扣缴费用承担,比例调整至8%。

  到目前,这一比例已经执行4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退休金发放都有条不紊地进行。也有人怀疑个人缴费比例降低是否会影响到退休后养老金的发放,我市社保公司的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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