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能试读犯错能消过 一高校学籍管理人性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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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5:55 青岛新闻网 |
“试读”、“二次考核”、“免听”、“学业警告”……在山东理工大学日前颁布实施的《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增加了一连串新鲜而充满人情味的名词。据悉这是该校率先在我省高校中对学生管理推出的新举措。 山东理工大学新《规定》在学生因取得学分不足退学的条款中增加了“学业警告”,提醒学生“一学期取得的学分总数不足10学分,学校给予一次学业警告”。被学业警告 的学生在一学期之内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所规定的学分,可以免除休学、退学的处理。同时,从培养学生的角度出发,制定了“试读”的条款,“对因所修学分不足而退学的学生,经本人申请,所在学院(部)和家长同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可以试读,试读期为一学年。在试读期,应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者,可以恢复学籍。”据该校教务处李静副处长介绍,新《规定》在考核环节中,增加了学生“可以申请参加二次考核”的条款,即给予学生第二次机会,允许经过一个假期的复习参加二次考核,合格的学生不需要参加课程重学。“这样可以减轻许多学生的学业负担和在校学习的费用。”而对于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规定》提出学生可以申请免听的条款。(记者徐静) 责任编辑:屠筱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