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捆绑式"开发模式青岛开发区村庄改造有新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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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4日15:58 人民网 |
人民网青岛11月24日电近日,青岛开发区薛家岛示范居住区建设让许多小型的房地产公司没有拿到投标的“入场券”,因为这一居住区的建设要求投标企业近3年内的开发量达到20万平方米,承建过5万平方米旧村改造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荣誉证书,银行存款2亿元以上,许多不具备这一条件的房地产公司黯然退出了竞标。 薛家岛示范居住区是青岛开发区第一个运用“捆绑式”开发模式运作的小区,在这 种运作模式下,开发主体要求必须是实力强大的开发商。这种令人耳目一新的“捆绑式”开发模式正在青岛开发区村庄改造过程中推行,在这种新的运作模式下,“多次拆迁、滚动式开发”代之以“一次性拆迁、捆绑式开发”,大大缩短了村庄改造的周期,发挥了规模效益,推动了农村城市化的步伐。所谓“捆绑式开发模式”是指将商品房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和安置房建设权捆绑起来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是指村庄安置用地的面积和范围确定后,按照安置政策和拆迁安置方案计算所需安置房面积,从村庄面积中扣除村庄安置用地面积,得出商品房开发面积,中标人与村庄签订安置房委托代建合同,与区政府签订商品房开发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标人优先为村庄建设安置房后再进行商品房开发。 青岛开发区对拟改造的村庄进行经济测算,经测算可通过融资用地解决安置楼建设资金的村庄,即进行捆绑式开发,对因土地价格低或规划确定为工业用地、经测算不可行的村庄,由区政府直接投资建设安置楼,腾出村庄占地给区政府。“捆绑式开发模式”的开发主体由以前村庄内部选定方式向公开招标转变,开发商由中小型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大型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变。 “捆绑式”开发模式大大加快了青岛开发区村庄改造步伐,改造周期由过去的5—10年,缩短为1—2年,推动拆迁方式由原来的多次拆迁向一次性拆迁转变,旧房原则上一次性拆除。(宋学春王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