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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选村主任的无奈(三味屋)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1:28 人民网-华东新闻

  当年踌躇满志、立志“要为村民办实事”的周主任,如今已不再去村委会办公了。而在很多村民和干部看来,周主任下台是迟早的事。

  看来,中国一些地方的乡村基层民主,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近日到苏南某镇采访,听到一个有关民选村主任的故事,颇能反映当今乡村民主真

实的一面。

  去年年底,该镇进行村民委员会主任的选举,候选人有两位,一位是原先的村委会主任,另一位是周某。

  选举过程很规范。周某开展竞选工作,一一拜访村里各个小组长。为什么要搞好小组长的关系呢?熟悉村委会主任选举的人都知道,小组长是选举中的关键人物,他们既和选举委员会接触,又在各村登记选票,在选民中往往能起到意见领袖的作用。有些村民民主意识还比较薄弱,选举时常常随波逐流,没有坚定立场,在候选人差距不大的情况下,小组长一句话,往往能决定村民的投票方向。周某竞选时曾对小组长们说:“竞选结束后,每人到我家拿一袋大闸蟹。”最后,凭细致的竞选工作和诱人的承诺,周某成功当选。

  前不久,该镇开展农村自来水改造工程。村党支部和村委会领导开会商议,书记提出,向村民集资,每户300元。他说,对于人均年收入接近1万元的当地农民来说,为公益事业出点力,还是可以承受的。

  但是,周主任反对:既然是公益事业,上面就有拨款,再向村民收钱,属不合理摊派。此言一出,当即受到书记诘问:村委和党支部是“一条裤子里的”,何必计较呢?对此,周主任理直气壮:我可是村民选出来的,别人不能轻易把他“搞下去”。

  果然,周主任得到村民的拥护。有例为证。一条高速公路通过该村,在修路拆迁补偿款上,由于村民认为补偿不到位,屡次“抗议”未果,村民们采取过激手段,砸了村委会和村党支部的办公室,但惟独周主任办公桌安然无恙。

  但是,在很多干部的眼里,这周主任很冒傻气。得罪了书记,那是“不识相”。果然,村支书一再向上级领导表示,周主任让他无法正常工作,并提出罢免周主任的要求。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如果一定要罢免,先要该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出,并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显然,书记和镇政府没有把握通过相关程序来罢免周主任。

  既然法律上无法剥夺周主任的权力,镇政府领导就采取非常措施,先是强制周主任交出公章,后来要求他虽在其位,但不得处理村务。村里人都看得出,周主任目前已没有当初的自信,他显得很无奈。

  当年踌躇满志、立志“要为村民办实事”的周主任,如今已不再去村委会办公了。而在很多村民和干部看来,周主任下台是迟早的事。

  村民们是最重实际轻理论的,法律条文、政府红头文件往往是落实到田地里,才会被他们所接受。就像是这位通过竞选走马上任的周主任,他最初种种关于“为村民谋福利”、“为村民说话”的承诺,村民们未必就很当真。直到周主任为他们每户省下300元集资款,他们才觉得这个村委会主任是值得信任的。他们没白“民主”一回。可是随之而来的戏剧性变化,才真正教他们懂得什么是现实的乡村民主政治,周主任跌宕起伏的仕途遭际,算是让村民接受了生动的民主启蒙教育。

  可是,这能算是真正的民主启蒙吗?看来,中国一些地方的乡村基层民主,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华东新闻》(2005年11月25日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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