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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航母式企业无法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2:46 东方早报

  责任编辑 魏英杰 刘景 任大刚

  我们在为松花江长达80公里的污染带揪心的同时,更有理由拷问,谁在其中推诿塞责?谁在让违规作业一再上演,谁在守护滋养着数千万公民的松花江的饮水安全时惰政?

  2003年的中石油的“12·23”开县特大井喷事故,瞬间就夺走240多条公民的生命。

事后查明,这是严重的违规生产所致。相关失责干部已被处理,公司高层干部也引咎辞职,然为何这些惨烈的伤痛未痛及“中石油”的深处呢?

  依笔者陋见,问题还是出在一个监管阙如上。私营小煤窑发生事故,当地政府部门可以一令封窑;但“中石油”发生如此重大伤亡事故时,恐怕没有人联想到会让他们停产整顿。事实上,有关部门也停不起这类超级航母式企业之“产”。2003年,“中石油”实现销售收入3792亿元,上缴税费644亿元,利润536亿元,利润额在国内企业中高居榜首。超大型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之命脉,无疑,“中石油”具有其他企业无可比拟的“支配性”。这种天然的支配性地位,注定了石化行业的“舰群”在各地政府部门的决策过程中,拥有“顿脚地抖”式的强大影响力。他们在与政府环保安全监管部门的“博弈”中,往往可以占尽上风。

  但无论如何,这样的“支配企业”,首先是一个经济理性体,归根到底是以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为目标,在环保安全防范与追求利润碰撞时,“舰群”自觉不自觉中会倒向了后者。如何堵住这个监管缺口,如何防止下一条清水河被污,这的确应该提到相关部门的案头上了! 成都晚报社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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