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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整治老旧车辆“报停不报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3:17 人民网-江南时报

  本报讯(通讯员吴文鑫徐卫记者刘雷)为了整治老旧车辆牌照和行驶证随意报停这一现状,解决养路费征稽难的问题,日前,江都市征稽所与扬州市广发物资回收公司进行了友好合作,理顺了车辆报废的流程,规范了车辆报废手续。

  据了解,这些已经到报废年限的车辆大部分都是车主自行拆旧处理的,他们既不缴纳养路费,也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报废。该市征稽部门由于无法对有关车辆办理注销手续,

结果一些报废的车辆继续上路。针对这一情况,江都市征稽部门与该市国家定点汽车回收单位———扬州市广发物资回收公司进行了合作,共同打击不交纳养路费的报废车辆。具体措施为,征稽部门将长期报停的车辆清单提供给广发物资回收公司,由公司负责联系车主,向车主宣传有关回收报废车辆的法规政策,并出具规范的注销手续。对不愿补缴养路费的车主,广发公司在回收车辆时扣除车辆本身的价值费用,由其代缴养路费并由征稽部门注销车辆的所有档案。

  据统计,今年江都市在籍车辆共报废158辆625.5吨,比去年同期增加28辆98.5吨。同时补征养路费7万余元,增加了养路费收入,节约了有限的征稽人力资源。

  《江南时报》(2005年11月25日第二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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