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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实行“购买假药先退钱”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3:5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孝林记者张荷香)11月24日,在合肥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人向市民公开承诺:11月25日起,消费者凡在该市具有合法资质的零售药店、医疗机构购买到假劣药品,由该局退付所购假劣药品的全部款项。

  为进一步规范合肥药品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广泛调动群众参与打击假劣药品的积极性,该局决定实行“你购买假劣药品,我先行退付药款”制度。凡在合肥市
内(不包括三县)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以及在具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购买了假劣药品,向该局投诉后,经认定属规定范围内的假劣药品,且符合规定的受理条件,该局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先行退付所购假劣药品的全部款项。消费者获得先行退付后,不影响通过其他途径继续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发布会上,该局向市民公布了先行退付假劣药品购药款办理程序,及24小时开通的假劣药品举报投诉电话:0551-2884189,287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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