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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农民受益新型合作医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3:52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本报讯(记者周连山通讯员马顺龙)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李明荣因患脑梗塞,住了18天院。出院时,自己只花了645.59元,合作医疗补偿了905.31元。没想到出院后不久,卫生院的工作人员又送来了100元,说是第二次多收了“门槛费”。原来,按照规定,一个星期内因为同病种连续在同一个医院住院,第二次住院不收“门槛费”。

  这是凤阳县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诚心、优质为参保农民着想
的一个缩影。现在,该县农民在卫生院住院,合作医疗报销比例最高可以达到70%。

  凤阳县对参合农民报销费用实行两级审查制,即由接诊医疗机构初审,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主审,补偿费用先由医疗机构垫支,农民在出院时就能拿到补偿费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在对病历、处方、收费清单等严格审查后,在下月15日前,把结算出的补偿金支付给医疗机构。如果医疗机构算多了,这钱不能找农民追索,

医院只能自己认赔;而如果算少了,就必须全额返还给患者。

  在返还给医疗机构的费用中,还要扣下10%作为保证金,如果一年内没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到年底再返还。县里还对基金实行了多种严格的管理措施,5000元以上的大额补偿金,必须由基金股5名工作人员集体签名方能生效;为防止“熟脸好办事”,对工作人员还实行轮岗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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