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民旁听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公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4:11 大江网-江西日报 | |
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5年11月28日至12月1日 二、会议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一楼东会议厅(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省人 三、会议主要建议议程:审议《江西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南昌市人大常委会报请批准的《南昌市公共娱乐场所治安管理条例》、省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水资源条例(草案)》、《江西省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管理条例(草案)》的议案、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江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省人大环资委关于开展“2005年环保赣江行”活动情况的报告,省政府关于我省重点工程建设情况、2004年及2005年1—9月份我省预算外资金收取使用和管理情况、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情况的汇报;审议省司法厅厅长黄素英同志关于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汇报(书面)、省建设厅厅长胡柏龄同志述职评议整改情况的汇报(书面);其他。 四、旁听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公民人数不超过5人。凡本省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享有政治权利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都可以提出旁听本次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申请。 五、申请报名旁听者,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介绍信,无工作单位的公民应当持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介绍信,于11月25日至26日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一楼值班室办理报名登记,也可以信函或者传真形式提交身份证和介绍信复印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电话:0791-8850020,传真:0791-8850022)。报名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六、申请报名结束后,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根据会议议程的需要和报名情况确定旁听人员,并通知获准旁听的申请人。 七、旁听会议所需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旁听公民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0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