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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立法与否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5:07 重庆晚报

  本报讯昨日,《重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家庭暴力是否需要立法预防和制止,引发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们观点交锋。

  据了解,《草案》共21条,内容包括家庭暴力的界定、预防,发生家庭暴力后如何救助及对施暴人的惩罚等。

  观点交锋一

  家庭暴力数量在升还是降

  有委员认为,家庭暴力越来越少,呈下降趋势,没有必要专门为此立法。

  部分委员却提出,家庭暴力数量不是在减少而是增加。据联合国调查显示,每隔18秒就有一位妇女被虐待,有些妇女长期生活在家庭暴力阴影中。据市公安局统计,2001年至2003年,我市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共869件,其中刑事案件90余件。据市妇联调查,2003年、2004年信访案件统计分析表明,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数占离婚案件总数的29.1%。由此说明,家庭暴力已成为破坏我市家庭、社会和谐与稳定的一大因素。目前,全国10多个省、20多个市制定了相关条例,我市制定制止家庭暴力的条例刻不容缓。

  观点交锋二

  防不胜防该不该立法

  有委员提出,家庭暴力较为隐蔽、随机,具有不确定性,《草案》的预防措施可操作性不强。此外,我国现有《刑法》、《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没有必要单独为家庭暴力立法。

  杨桂华委员认为,不能因为无法杜绝家庭暴力就放弃立法。家庭暴力预防为主,立法也能起到宣传作用。立法能让更多人知道,打老婆或丈夫不是家事,而是违法的事。

  (记者陈雪莲采写)

  网络编辑:甘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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