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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12月1日执行 为方便支取教育储蓄10万份证明送到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25日06:3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过去由于各家银行及税务机关对非义务教育学生证明格式要求不一样,学生们在支取教育储蓄时,往返于学校和银行很多趟,现在,郑州市国税局将统一格式的证明送到学校来,以后,学生们在支取教育储蓄和办理免税时就方便多了。”昨日,郑州市外国语学校办公室老师拿到郑州高新区国税局发放的非义务教育学生证明高兴地说。据了解,由郑州市国税局印制的10万份证明将陆续发至郑州各大院校。

  据了解,《教育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实施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执行,学生在就读全日制高中(中专)、大专和大学本科、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时,每个学习阶段可分别享受一次2万元教育储蓄的免税优惠。

  线索提供杜辛萍乔磊

  □记者殷淑娟实习生吴素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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